产品名称东方红明远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0W8011
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成立时间2019年7月9日
开放规则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第N个开放期为集合计划成立日满(N+2)年的年度对日(含)起的15个工作日(N为正整数),若前述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集合计划当日不开放,开放期顺延。具体开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两次开放期期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届时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本计划不接受违约退出。
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中国证监会有新的规定,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告知投资者。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产品存续期本计划存续期为10年,自本计划成立日起至成立后满10年的年度对日止(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件后可展期。本计划提前结束的,存续期提前届满。